各二级学院、独立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的通知》(市社科规字〔2013〕1号文件)以及《关于2013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外事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市社科规字〔2013〕2号)精神,我校共有37个课题获准立项。其中,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5项(均为一般项目);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外事专项”32项(重点项目3个、一般项目29个)。根据《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西安外事学院科研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工作,加强科研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协调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切实解决好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二、各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开题报告的要求,明确人员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项目的研究质量。所有立项项目应按照要求做好开题论证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应以立项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按时完成任务。项目结题时,应及时进行项目研究总结,准备相关验收材料。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西安外事学院资助的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XX)”字样。
四、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外事专项”的重点项目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西安外事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卡》。
五、项目结题的有关要求和评审程序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1、2013年度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立项一览表
2、2013年度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外事专项)课题立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