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西安外事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和《西安外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科研工作实际,对科研项目经费实行月度预算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范围
(一)已批准立项,并已到达学校财务账户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由学校资助的纵向项目配套经费;
(三)学校批准的校级科研项目经费。
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开支范围
(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开支科目必须符合《西安外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九条“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中所列科目;
(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开支科目必须符合立项任务书(合同)中的经费预算开支科目。
三、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任务书、通知书(合同)所规定的经费标准,将次月要使用的科研项目经费的科目及金额报给本部门科研秘书;
(二)各部门科研秘书将本部门各项目负责人所报的科研经费预算进行汇总,填写《科研经费预算月报表》,并请所在部门主管科研的领导审查后报科研处;
(三)科研处依照相关规定对各部门科研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报财务处及校领导审批、备案;
(四)完成预算审批、备案手续后,科研处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文档等方式反馈给各部门科研秘书、项目负责人;
(五)项目负责人可按照审批后的经费预算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
四、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次月部门《科研经费预算月报表》报科研处;
(二)科研处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全院《科研经费预算汇总表》报财务处。
五、相关要求
(一)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二)经项目负责人申报并已审批的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要严格经费预算执行,杜绝出现经费预算执行有偏差或执行不及时的现象;
(三)当月预算中没有包含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借款或报账手续。
财务处 科研处
二0一三年五月八号